贵阳铁路工程学校,贵阳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学生德育积分制管理规定》
2017-08-25 来源:贵州铁路技师学院 浏览量:
第一条   总  则
一、为了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促进学生思想品德的健康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需要,制定本规定。   
二、第一、第二学年的在校学生纳入德育积分管理范围。
三、德育积分管理由学生部负责具体实施,招生就业综合部负责协助实施。
四、德育积分管理采取班级考核、学生工作部统一管理、动态调整的模式。
五、德育积分管理计分标准由基础分、增加分、扣减分构成,分为月德育分、学期德育积分。总积分为每学期德育积分累计得分。具体内容见附件《德育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六、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平均100分以上为优秀,80分至100分为良,70-80为中,60分及以上为及格,60分以下为不及格。对德育学分评价要做到及时、准确,在次月10号以前完成。月德育分低于60分以下,在班级公布后由班级组织进行学习和整改,月德育分连续两个月低于60分以下由班级报学生工作部进行整改,每学期学生德育积分平均低于60分以下由班级报学生工作部安排假期进行专项整改。
七、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德育积分的评定工作,成立班级考核小组,班级考核小组由5人组成,其中学生代表不少于两人,班长担任组长。德育分评价工作必须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禁弄虚作假或打击报复,小组成员发生分歧时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并报班主任同意后实施。学生对评定分数有异议,可以提出申诉
八、各班级根据此试行条例可制定出相应的班级实施方案,对于评定的内容未在本办法明确的,各班级可以比照相关标准制定本班级执行标准。
九、德育积分是学生评先、奖学金、申报助学金、高职推优的重要依据。顶岗实习时,以德育学分的50%和学科成绩平均分的50%排名,按照排名名顺序推荐就业。
十、针对学生个别表现教职工可通过填写德育积分通知单交班主任对学生表现加分或减分。
十一、学生月德育分在班级每月公布一次;每学期末,各班级将学生学期德育积分汇总表报学生部。
十二、德育积分计分均以具体分值形式记录。德育分月、学期、毕业前汇总按照学生工作部制定的表格以电子文档的形式上报学生工作部存档备查。
十三、本规定由学生工作部负责解释。
十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学生德育学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附件1:德育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
德育积分制管理计分标准由三部分组成,即基础分、增加分和扣减分,其中基础分为100分,增加分指标包括表现突出、成绩优秀、积极参加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纪、违章内容。
学生所得积分为上述分值的累计得分,即总积分 = 基础分 + 增加分 + 扣减分。
增加分: 
一、全月出满勤者加5分,无违纪行为加10分。
二、学习成绩名列全班前5名者,分别加5~10分。
三、教室、宿舍、清洁区检查评定为“优”,每人次加1分。
四、积极参加学校社团及活动的,每人加5分。
五、学生对校风建设或班风建设具有突出贡献的行为可予以加分。
1.对班级和校园内不良行为敢于揭发、检举者视情况加10~20分。
2.做好人好事及积极参加社区服务、拾金不昧等每次加5~10分。
3.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活动,每次加分:学校组织活动1分,班级组织活动0.5分。
4.参加各种活动获奖按级别每人次加分:国家级加50分;省级加40分;市级加30分;校级加20分。
六、参加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周活动表现优秀的,分别加10-100分。参加学校组织的青年志愿者活动的,分别视活动范围、效果每人次加5分。
扣减分:
一、打架、斗殴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打架斗殴扣20分。
2.手持器械打人或群殴扣30分。
3.蓄意肇事,扰乱秩序扣15分。
4.策划聚众斗殴者扣30分。
5.藏匿、为他人提供器械扣25分。
6.辱骂他人每次扣10分。
二、学生吸烟、喝酒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校内吸烟扣5分。
2、校内喝酒、醉酒扣20分。
三、学生赌博、偷窃、敲诈、勒索,违纪行为的扣分规定
1.校内赌博者视情节扣20分。
2.偷窃钱物视情节扣30分。
3. 敲诈、勒索视情节扣30分。
四、学生故意破坏公共财物的扣分规定
故意破坏教学设备,实验用品,体育器材,书刊,杂志课桌椅,教室门窗及一切其他学校的财物设施,除按照有关管理规定,按价或加倍赔偿外,视其情节轻重参照赔偿金额中幅度并给予扣分。
1.公物价值在100元以内扣10分。
2.公物价值在100元以上者扣20分。
3、破坏消防器材、设施、监控设备的加倍扣分。
五、学生考试作弊的违纪扣分规定
1.考试中夹带,偷看,翻书,抄袭,更换试卷等各种作弊行为扣15分。
2.偷窃试卷,答案,评卷标准,扣30分。
六、学生仪表仪容违纪扣分规定
1.学生穿奇装异服者,每次扣1分。
2.男生留长发,男女生染发,佩戴怪异饰物,有其中之一现象者,每次扣2分。
3.穿拖鞋、赤脚不得进入教室,违者每次扣2分。
七、学生迟到旷课行为违纪扣分规定
1.学生每迟到、早退一次,扣1分。
2.学生每旷课一节扣5分。
3.寄住生无故不参加晚自习,每次扣2分。
4.寄宿生无故晚归每次扣2分,未经请假夜不归者每次扣10分。
八、违反封闭式管理规定行为的扣分规定
1、学生不遵守门卫、宿舍进出门管理规定的,视情节轻重扣10分。
2、学生翻越学校围墙或宿舍者,扣20分。
3、走读生随意将出入卡、校牌借与他人,扣3分。
九、其他扣分规定
1.不按规定要求参加两操者(含无故缺席、迟到)每次扣2分。
2.不认真完成值日任务或老师布置工作者每次扣1分。
3.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物每次扣1分。
4.在墙上乱涂乱画或踩脚印者扣2分。
5.在校园内放鞭炮或其它影响学校正常教学、生活秩序的,每次扣5分。
6.违反课堂纪律视情节轻重扣分,轻微的扣1分,严重的扣2分。
7.无故不参加班级集体活动扣2分,不参加学校集体活动的扣5分。
8.不服从班级和学校的教育管理每次扣2分。
9.在宿舍不按时休息或大声喧哗,每次扣2分。
10.宿舍检查评定为“差”,每次扣2分。
11.宿舍发现明火,每次扣行为人15分。
12.男、女生互窜宿舍,每次扣2分。
13.未经同意留宿他人,每次扣5分。
十、学生违纪扣分与纪律处分挂钩的说明
1.学生因打架斗殴除扣德育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2.学生因偷窃、敲诈勒索除扣德育分的同时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3.学生辱骂教职工除扣德育分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4.组织他人赌博或参与赌博经教育不改的情节严重者以及为他人提供赌具、场所,引诱、逼迫他人赌博者扣德育分外的同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5.其他严重违纪行为除扣德育分外,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