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铁路工程学校,贵阳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补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发放管理办法(暂行)》
2017-08-25 来源:贵州铁路技师学院 浏览量:
为了更好的贯彻国家资助政策,将国家资助惠及到每位中职学生,教育好学生学会做人、学会做事,感恩社会,报达祖国,同时更好的落实国家的资助政策。学校根据国家、贵州省有关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培训补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有关管理办法,结合学校的实际制定《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发放管发放理办法(暂行)》。
一、本办法适用于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教育精准扶贫资助发放条件的在校学生。
享受免学费的对象是指在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中等学历正式学籍的一、二、三年级在校生。
享受国家助学金的对象是指在贵州省中等职业学校就读的连片特困地区农村户籍、其它农村户籍家庭困难和县镇非农、城市户籍家庭困难全日制中等学历正式学籍的一、二年级在校生。
享受“两后生”预备制补贴的对象是指申报技工院校学籍的贵州省农村户籍一年级在校生。
享受教育精准扶贫学生资助的对象为在校一、二年级具有正式学籍的贵州省农村户籍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
二、发放程序。
(一)国家助学金全国连片特困地区学生全部纳入享受国家助学金范围。其它学生申请国家助学金由本人提出申请、出具家庭困难证明(农村户籍提供村委会以上证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证明,县镇非农、城市户籍提供居委会或父母单位证明、低保证明、家庭发生重大变故证明)。班主任根据班级在校生15%的比例根据家庭困难情况、学生学习及在校表现情况在班级组织评比、班主任审查、报学校资助办审核后,经在校公示后,报上级资助部门审批,按照规定按200元/月以“中职卡”的形式通过银行核发(一学年按照10个月)。
(二)免学费由本人填写申请表,报学校资助办审核后,经在校公示后,班主任审查,报上级资助部门审批,经在校公示后,按照规定按学期缴费标准核准后直接在学生缴费时免除。
(三) “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经班主任核实后,报学校资助办审核后,经在校公示后,报上级资助部门审批,按照规定在上级部门拨付资金后按学期减免学费,生活补贴按照考勤情况按学期通过学生中职卡核发,“两后生”生活补贴按照14元一天(6节课/天,每学期20教学周140天)的考勤计发。
(四)教育精准扶贫每年秋季学期开学时,由农村贫困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申请。首次申请的农村贫困学生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县级扶贫部门发放的《贵州省贫困户登记卡》(或复印件)、学生资助卡或银行卡复印件,填写《贵州省教育精准扶贫资助申请表》;之后在当期学段内,不须再次提出申请材料,即按学年给予资助。学校资助办报统一收集后报受理单位审核申请资料,待受理单位拨付后,学校进行受助名单公示。扶贫专项补助由学校按每生每年1900元的标准,通过学生的资助卡或银行卡发放给农村贫困学生。
(五)凡是享受期间受记过及以上处分、连续三个月德育分不及格的学生国家助学金、教育精准扶贫资助费用缓发,待处分撤销、德育分经考核及格后足额补发;
(六)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时间指学生在校学习。学生如退学、休学或其它原因离校,班主任、就业办及时通报学生工作部办理有关手续,自离校之日起不再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
(七)留级、降级的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的时限不超过国家、贵州省有关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的时限。
三、本办法执行当中如有与国家、贵州省有关国家助学金、免学费、 “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发放管理办法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贵州省有关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教育精准扶贫发放管理政策为准。同时根据国家、贵州省有关国家助学金、免学费、“两后生”预备制生活补贴、教育精准扶贫发放管理政策变化更改本办法。
四、本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