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铁路工程学校,贵阳铁路高级技工学校
《消防安全管理办法》
2017-08-25 来源:贵州铁路技师学院 浏览量:
(一)消防安全责任
校消防领导小组责任
1.领导全校消防工作。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以及上级有关消防安全指示。组建学校义务消防队,对义务消防队进行领导和培训。
2.制定岗位防火责任制,对重点防火部位,重点防火工作实行重点防范和督察督查。
3.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火灾隐患。
4.负责学校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和管理。
5.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分清责任,予以奖惩。
(二)消防工作责任
1.各部门负责人是各部门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要熟知本部门各岗位的消防职责和本部门重点防火部位和重点岗位的消防责任。
根据自己的工作性质,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排除,不能排除的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提出,及时解决。
2.各部门要认真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消防安全法律和法规,重点工作岗位实行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
3.禁止违章用电和使用电炉、煤油炉等炉具烧煮食品,不准私拉乱接电线和使用电器。冬季取暖设备应做到人走火灭和人离拉闸的规定。取暖设备远离易燃物。
4.各部门在自己辖区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物品。爱护好辖区内消防设备与器材。教职工下班时,要检查本综合部电器、灯具是否关好,确保安全。
5.学生工作部、教学管理部消防工作责任
我校教室和学生宿舍是人员密集区域,是我校重点防火区域,学生在此区域活动必须以消防安全为前提。
(1)学生工作部、教学管理部、班主任有责任对学生进行消防安全方面教育,增强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严禁学生在校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电热杯等炉具煮食物。严禁私接电线,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照明和烧火取暖。
(3)使用电地插要符合规定,电地插为电脑专用插座,不准作为它用,电脑的导线应远离易燃物。
(4)学生自行组织生日晚会、烛光晚会等集会,需提前十五日向学校消防领导小组申请,经许可方能举行。
(5)教育学生爱护消防器材和设施,不得随意挪动和损坏。
(6)教室、宿舍内随时保持清洁卫生,通道上不得随意堆放杂物。
6.综合部消防工作责任
(1)加强对所管辖区,特别是食堂、车辆、锅炉房、配电房、库房等重点防火区域的消防安全管理。
(2)学校购置的各种电器设备、燃气用具、取暖设备等要符合产品质量技术要求,在安装时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
(3)学校因改建、扩建、装修需要施工时,与施工单位签订合同中明确施工现场的消防责任。开学期间,禁止在学生宿舍、教室、综合部等人员密集地区进行带有电气焊的作业。
7.学校在与外单位进行承包、租赁等经营活动中,在合同中要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8.值班人员的消防工作责任
学校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进行经常性的防火检查,每日的值班人员属消防安全巡查人。其消防职责包括:
(1)检查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应急灯是否完好;。
(3)消防没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4)巡查人员应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向值班领导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立即报警,及时扑救和疏散。
9.岗位消防责任
(1)学生宿舍管理员
a.按照职责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对重点部位(女生宿舍楼、有地插的寝室)实行重点检查。
b.宿舍内安全出口、通道应保持畅通,一旦发现火灾,及时打开所有的出口门。
c.保持和维护好本宿舍楼的消防器材,正确掌握运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作业。
d.加强夜间防火巡查,熄灯后对所有寝室进行检查,防止学生使用蜡烛照明。
e.严禁学生在宿舍内使用电炉、酒精炉、电热器具等。
f.一旦发生火灾,立即切断电源和组织学生自救逃生及扑灭初始之火。同时通过“119”火警电话,将火灾发生地和火势情况清楚、及时地报告给消防部门。
(2)库房管理员
根据库房所管物资的性质,制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库房内严禁烟火。冬季取暖与仓库隔离。
(3)锅炉工
锅炉工应持证上岗,掌握本工种消防安全知识。制定出相应的消防安全制度,工作时不能离岗。
(4)焊工
焊工应持证上岗,熟知本工种消防安全规定。在学校人员密集区域工作时,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要相应疏散附近人员,才能操作,以免打火发生火灾事故。
(5)电工
a.按照职责坚持每日巡查,对重点部位(配电房、学生宿舍楼、锅炉房)每日至少巡查两次,发现违章用电和电路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并做好记录。
b.电工应持证上岗,应熟知本工种消防安全知识。电工负责学校所有的用电安全。保持所有线路、插座、开关等电器的完好和安全。 
(6)实习工厂应妥善保管好易燃易爆物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消防安全规定,需动火作业时,应疏散周围易燃物品,方可施工。在学生宿舍内和教学楼内等人员较多的地方需用动火作业时,应经学校消防领导小组批准,采取消防措施后,才能动火作业。
(7)车库内严禁存放汽油、柴油等易燃物品,学校车辆要配有灭火器具。
10.义务消防队要在广大学生中宣传消防知识,在工作中认真履行职责。发现火灾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学校。
(三)奖惩办法
1.在防止重大火灾事故,排除重大险情和在火灾中勇于扑救,表现突出者,给予表彰和一次性奖励。          
2.对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的行为,应按第一章有关责任人员给予行政纪律处分或者罚款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3.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综合部、宿舍内私自用电炉、酒精炉、煤油炉等炉具,一经查出,除没收其炉具外,给予相应处罚。
4.学生宿舍严禁使用蜡烛照明或在宿舍内私自烧火取暖。如有违反,一经发现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5.校电路电器等用电设备只能由专职电工负责安装,任何人不得移动、改变。凡违反规定,一经查出,除没收其电线、插座、电器外,给予相应的处分。
6.校重点防火区域和库房重地,禁止携带烟火进入。如有违反规定,校内因吸烟而引起的火灾事故。,视情节轻重将给予行政处罚或追究其法津责任。
7.坏消防器材设施的,一经查出,负责相应的赔偿并给予处分。